信網(wǎng)12月2日訊 近日,福建安溪鐵觀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被安溪縣消防救援大隊處以罰款人民幣1.41萬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jù)行政處罰決定書,福建安溪鐵觀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行政違法行為,具體違法事實并未詳細披露。處罰依據(j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該條款明確規(guī)定“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安溪縣消防救援大隊對福建安溪鐵觀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處以罰款1.41萬元的處罰,處罰決定日期為2025年11月26日。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福建安溪鐵觀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董事長為呂心舒,實控人為何勁松。該公司是烏龍茶產(chǎn)品質量標準制定企業(yè),大股東是廣東伯樂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4697%。目前該公司8家分支機構均已注銷。集團官網(wǎng)顯示,該公司廠房面積7萬多平方米,引進國內最先進的烏龍茶自動化生產(chǎn)流水線。(信網(wǎng)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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